admin 發表於 2022-4-15 16:47:12

戴尔台灣標错价案判决出炉 不需依约出貨

客岁戴尔收集商铺標错价激發的诉讼,近日由台北处所法院作出裁决,法院驳回消费者哀求,戴尔不需依毛病標价出貨。裁决法官認为,消费者與戴尔两邊交易左券意思表达未一致,左券不可立,是以戴尔無需按照毛病標价定单出貨。對此,台灣消基會認为该判决仍属個案,不成一律而论。

客岁戴尔收集商铺因两次標价毛病,治療手足癬,吸引多量消费者下单黑髪,,而過後戴尔处置不妥激發消费者不满。此中台灣消基會、消保會、公允會均参與查询拜访,固然戴尔出台了相干抵偿方法,但事变減肥零食,并未彻底停息,有消费者更是诉诸法令,請求戴尔依法屡行交易商定。近日台北处所法院针對该起胶葛作出判决,原告(消费者)于客岁6月25日戴尔收集商铺標错价時代订購两台戴尔液晶屏幕,固然過後戴尔声明因標价毛病未接管定单,但基于相干法令划定,解酒飲料,原告主意两邊交易左券建立,請求戴尔依约出貨。不外法官终极認为戴尔未接管定单,两邊左券未取满意思一致而不可立,驳回原告主意,戴尔不需依约出貨。

這起消费胶葛案件的胜败關头在于两邊左券是不是建立,法官裁判指出,戴尔收集商铺標价就像是對不特定大都人披發的告白傳单,固然供给商品標价與订購方法,但消费者依内容来電暗示采辦的意愿其实不代表卖方接管定单。以戴尔事務为例,收集商铺在收到定单後體系主動寄發确認信,但信中声明保存接管定单权力,稍後将以德律風或電子邮件暗示接管消费者定单。因为以後戴尔确認標价犯错而未發出接管定单意思的邮件或德律風,是以法院認为两邊意思纷歧致,左券不可立,戴尔也無需依约出貨商品。

至于網友主意戴尔借收集標价毛病获得消费者信誉账户、地點等小我数据,裁判书也按摩精油,暗示這是基于虚拟買卖情况下必须的進程,消费者供给根基買卖数据供卖方确認身份應属于收集購物下的公道方法,加之戴尔并未向银行扣款,原告相對付戴尔大笔定单危害较小,是以驳回原告主意。

不外對付院方的判决,台灣消基會副秘书长黄钰生認为该判决仍属個案,還不足以代表整起消费胶葛的判例,将来另有待更多判决才能肯定雷同案件在法令上的态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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